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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陈霆

 

陈霆(约 1477~1550),字声伯,号水南,新市镇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官刑科给事中,为人耿直。正德元年(1506),针对明孝宗被庸医误诊致死一案,书呈《大王当张瑜科参》,遭张瑜同党刘瑾陷害入狱。五年,刘瑾被杀,复官刑部主事。翌年出任山西提学金事。不久辞官归家,隐居新市清山,从事著述。嘉靖中屡次征荐,均辞谢。著有《德清县志》、《仙潭志》、《两山墨谈》、《清山堂诗话》、《清山堂词话》、《水南稿》等12部。

 

 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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